加格达奇区 (Jiagedaqi)
加格达奇,原名加格达气(加克达奇),在鄂伦春语是“有樟子松的地方”的意思. 加格达奇在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有人类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是一片原始森林,没有定居的居民,只有鄂伦春族游猎者出入. 从清朝开始到满洲国时期,俄国和日本沿着甘河和多布库尔河两岸砍伐树木,经常纵火烧山,致使原始森林遭到严重破坏. 由于交通不便,树木砍伐仅限于“冬采夏流” ,所以未建立过村屯,没有定居的居民. 在满洲国后期,日本政府曾在“高崖子”(现光明街道办事处)一带设有特务机关,任务是搜集东北抗日联军的活动情报.
从1953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铁道部和东北林业总局,曾多次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森林调查和勘察设计工作. 1958年4月,以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林管局奎勒河林业局为主体,并从绥棱、伊春等林区调入部分干部和工人进驻加格达奇高崖子,成立加格达奇林业局筹备处. 196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公署决定撤销奎勒河林业局,其全部人员和设备从大杨树迁运至加格达奇高崖子,正式成立加格达奇林业局,鄂伦春自治旗在加格达奇设立建镇办事处. 同年1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鄂伦春自治旗所辖的加格达奇正式设镇.
1961年秋,呼伦贝尔盟公署撤销多布库尔林业局,其全部人员和设备并入加格达奇林业局. 196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大兴安岭林区. 同年7月,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在加格达奇镇成立. 1964年8月,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成立松岭林业公司,公司机关设在加格达奇镇. 10月,呼伦贝尔盟公署决定将加格达奇镇改由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管理. 1965年3月,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决定,将加格达奇镇并入松岭林业公司,撤销镇的机构建制. 1967年12月,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松岭林业公司机关迁至小杨气,重新组建加格达奇镇,隶属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3月,成立加格达奇镇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4月正式成立加格达奇镇革命委员会.
197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加格达奇镇改为加格达奇区. 1973年6月,加格达奇区正式划入国家机关序列.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黑龙江省鄂伦春自治旗 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下辖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仍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管理. 1981年7月,加格达奇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198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